張競/「黑松大飯店」 臺灣辦桌文化的幕後秘密 就像電影《大喜臨門》那樣的辦桌型婚宴,不但會受到颳風下雨等天候因素影響,天熱的時候是否有空調、餐飲製作的衛生環境、以及過程可能產生的噪音與垃圾廚餘,都影響了我們對戶外辦桌的接受意願。 辦桌的形式分成為外燴、餐廳宴客及叫桌,外燴是到指定的指定地點現場料理,餐廳宴客則是在固定位置舉辦,叫桌則是由總舖師事先把所有料理完成後,一次性送到家中或指定地點。 不同的辦桌主題也會考慮對應的菜式擺盤,但因為我們現在的餐飲方式改變,尤其是受到吃到飽餐廳的影響,也越來越多人希望辦桌的菜色能有更多的創新。 以現在的菜色和辦桌型態來說,因為都市化與時代的演進,像是具有時代意義的「酒家菜」,就曾經是高檔的辦桌宴席料理代表。 而辦桌型態也由鄉里互助轉變成,委由專業的「總舖師」來負責操辦整個辦桌餐飲的準備。 在教育部網站中《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中,對於辦桌的釋義為:「閩南方言。指外燴者到家裡掌廚,準備酒菜宴客」,漢語拼音則為bàn zhuō,現代則更多人會稱之為外燴。 早年辦桌活動,主要是考量距離家近,順便把人氣帶到家裡來,比較帶起有熱鬧溫馨的感覺,除了請客現場吃以外,主人往往還會準備一些,最少也有一隻雞腿,讓來客不致於空手,帶回去給未能前來的家人分享,長久以來帶伴手禮回去,也就形成是為一種禮俗。 通常辦桌地點,多選擇在馬路邊、寺廟廣場、空曠等地方,就地臨時搭起棚架作場地,搭起爐灶與備菜的桌檯烹煮食物,然後將食物擺桌由參與者共同享用。 陳偉智,〈地方史的可能性──「宜蘭文獻雜誌」十周年的一些隨想〉,《宜蘭文獻雜誌》,61,2003.01,頁62-79。 負責辦桌的廚師即稱為「總舖師」,南部稱為「刀煮師傅」,同樣是以臺語發音。 陳貴凰、黃穗華 ,呷飽、呷好、呷巧、呷健康-臺灣辦桌菜單品項演變之研究。 另一方面,辦桌獨有的熱鬧氣氛,也隨著社會化的演變,從原來餐桌間的高談闊論變成大家爭相上台高歌一曲的卡拉OK表演。 怎樣熱鬧都好,只要不出現一些兒童不宜又令人尷尬的歌舞表演就好。 這種起源於宋帝昺年間因其落難香港,當地居民為其準備的「黃帝菜」,沿襲至今成為香港新界圍村居民於重要祭祀或婚嫁慶典等禮儀時作為招待客人的菜餚。 跟辦桌有著相同的精神,就是一定要讓賓客吃飽喝足,展現好客之道。 外燴 唯一不同的是「盆菜宴」只有這一道主菜,不似台灣辦桌講究的是「雙雙對對、萬年富貴」的吉祥意義,而有十至十二道菜的菜單設計。 儘管只有一個用陶盆作為主菜的宴席,但這個陶盆可說是山珍海味,盡藏其中。 著眼細節,呈現的是一份細膩,而這份細膩精巧地體現在細節,從小至刀工,大至菜色講究與餐具搭配,走在很前面的他,兼具固守傳統手路菜的美味,也新穎地勇於挑戰傳統。 從第二代阿公用牛車載著餐具,到第三代騎三輪車載著美耐品餐具,到施宗榮手中改以貨車運送餐具,施家班見證了時代縮影,而餐具的更迭,又是一個辦桌歷史翻頁的篇章。 施家班傳承邁入5代,業界口中的「施董」施宗榮不吝牽成,安定了員工人心,提升了服務品質,對於辦桌菜色要求更是不在話下,天時地利人和,造就今天施家班招牌的屹立不搖。 打從有記憶以來,父執輩沒日沒夜忙於辦桌的身影,深深烙印在他腦海,當有一天,這個棒子交到他手上,除堅守總鋪師舞台,他更花了15年歲月,孵化出「玄饌宴會館」,一個迥然於總鋪師的武場,新穎的場合成就了下一個世代對於喜宴辦桌的期待。 陳木城,〈從辦桌文化裡探索臺灣人的拚博精神──評[鄭宗弦]《一百面金牌》〉,《文訊》,2000,頁26-27。 賀欣,〈地方的興起與「政治雙軌」的淤塞--重讀費孝通的《鄉土重建》〉,《香港社會科學學報》,27,2004.春-夏 ,頁27-40。 阮美慧,〈尋訪失落的族群──以郁永河《裨海紀遊》為例重建清代平埔族的歷史圖像〉,《雲漢學刊》,2000,頁57-79。 常有人形容餐廳是「文場」,辦桌是「武場」,總舖師的考驗不只在廚藝,而是不論強風暴雨、橋斷路崩,只要主家沒取消,都得使命必達、依場地應變的危機處理能力。 水腳若符合向工會投保薪資2.4萬元以下的條件,可領取每月1萬元、補助3個月,一次性發給的「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 3月25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停辦室內100人以上、室外500人以上集會活動。 5月11日,在將近1個月無新增本土案例後,指揮中心將室內宴客上限開放至250人,每桌8人、保持1.5公尺社交距離。 由於辦桌的氛圍相當符合臺灣人熱情、好客、豪邁、大方的特性,因此漸漸的有業者將採購食材、烹調、租賃桌椅、餐具、運輸等相關元素結合,一條龍的辦桌產業也就應運而生,進而造就富有地方特色的辦桌文化。 而舉辦辦桌的地點,往往不在華麗的餐廳裡,只要有一塊地,一頂蓬子,一張圓桌,數張椅子,就能辦桌。 因此在馬路邊、在寺廟廣場、在學校或地方活動中心,都可以是辦桌的地點;幾桶瓦斯,幾籠蒸籠,幾口鍋子,就能在一旁架起簡易的爐灶。 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 52 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民國 forty six 年。 蔡宏進,〈地方的概念在若干學術領域上的意義與應用〉,《臺灣鄉村研究》,第七期,2007.5,頁 。 張隆志,〈從「舊慣」到「民俗」:日本近代知識生產與殖民地臺灣文化政治〉,《臺灣文學研究集刊》2,2006,頁33-58。 內門有總舖師為客戶準備出租桌椅、鍋碗瓢盆,餐廳廚師出身的薛孟輝父親薛清己加以改良,與徒弟鄧正平、雞販黃萬來、豬販黃老常各出資2萬元,成立「四合一」公司,提供食材供應、烹飪料理、桌椅出租。 而台灣現代的辦桌活動,則在1970年代興起,並以1980年代為最盛。 由於只要有棚子就能辦桌,因此場地費用的支出並不多,宴客的主人家往往會將主要的費用展現在食材上,盡力讓每個客人都能吃飽並且盡興而歸。 而在宴席的過程中,主人家常會為了熱絡氣氛,多半會加入娛樂節目,聘請藝人演唱跳舞,在早期的傳統社會當中,更有主人家會請脫衣女郎來跳鋼管舞。 俗語說:「十日前,八日後」,指的就是辦桌前主人家的準備工作與善後。 以婚宴為例,主人家(男方家人)通常得在半年前,根據男女雙方的八字,擇日訂好迎娶與宴客的日期,當主人家確定宴請的日期後,經濟富裕的家族可能會委託菜館的廚師到府外燴,如果是一般家庭,就會拜託村里間廚藝較佳的人來擔任「辦桌師」(現今多稱為「總鋪師」)。 設宴前,辦桌師得要先與主人家商量可用的食材與菜色,再由主人家負責準備材料。